1、全市产业扶贫政策一、农业补贴政策一、农业补贴政策(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自 2016 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1.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的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社贴。2.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重点向种
2、粮大户、家庭(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鼓励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机械化耕种设备补贴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不鼓励对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现金直补。3、补贴依据: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全面结束前,暂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准,确权工作全面结束后,以最终确权耕地面积为准。补贴标准: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根据下拨的补贴资金总量和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等因素综合测算
3、,确定 2017 年我市实际农用耕地面积的补贴标准为 51 元/亩。补贴用途:坚持绿色生态导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等措施,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及适度规模经营。政策依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财办农201675号)和汉中市财政局、 汉中市农业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汉财办农201739 号)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依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 号)。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省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标准:原则上按不超过农机具加工 30%的标准进行补贴。单机补贴标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 5 万元。手续办理: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