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方案(1)编制依据1)依据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依据本工程设计图纸(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乌鲁木齐市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节能改造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团结路 152 号 ,由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面积 m2,七层,砖混结构,开工日期:2008 年 07 月 18 日,竣工日期 2008 年 09 月 20 日,总日历工期 64 天,发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方案编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和高处作业吊蓝安全规则 (JG5027-92).(3)施工准备依据建筑物具体平面图尺寸,本工程吊蓝型号采用 3m、2m两种型号吊蓝。搭设前由施工技术人员
2、向搭设作业人员做详细交底。1)资料审查:a)产品必须经过合法的鉴定;b)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齐全;c)每台吊蓝需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且与鉴定证书一致;d)吊蓝的安装,操作和维修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书方可上岗;e)作业区下方应设置警戒区域,附加醒目的“禁止入内”标志,并有专人监管。2)硬件检查:a)钢丝绳:工作绳和安全绳必须选用符合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与吊蓝葫芦配套的专用钢丝绳,钢丝绳直径为12.5,严禁用其它规格的钢丝绳或产品代用。钢丝绳表面不得粘有油脂,不得有扭伤、死弯、松散、起鼓和磨损断丝超标现象。钢丝绳固定是否符合要求,绳下坠铁是
3、否齐全(16Kg)。b)仔细检查所有待装结构件,有无明显弯曲,扭曲或局部变形;检查蓝体焊缝有无裂纹、裂缝;底板、栏板、护栏是否符合现行标准。有缺陷的构件坚决更换或修复后再用。c)吊蓝葫芦必须使用制造厂家合格的或定期检修和保养合格的专用吊蓝葫芦产品, 安装必须可靠地连接在悬吊平台的固定吊环上。d)安全锁:必须使用制造厂家合格的,且在有效标定期限内的产品,现场主要检查穿绳性能是否良好,快速抽绳是否动作。(4)吊蓝挑梁的设置:1)吊蓝挑梁采用 10#型钢。2)悬挑梁设置:前端搭设在女儿墙压顶上,出墙 750mm,下垫 5cm 厚木板,后端穿入提前预埋在砼现浇板内的16钢筋预埋环中,并用钢管扣件锁死、6 钢筋加固。(5)吊蓝的安装:1)必须对进场吊蓝的各个零件,部件进行检查核对验收。2)按组装流程图将吊蓝各部件运送到组装位置。3)悬挑平台组装顺序是:a.对照吊蓝组装说明书将底板与前后护栏组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