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衢州市钟楼监测技术方案浙江省衢州市钟楼监测技术方案一、背景一、背景衢州钟楼,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 ,知府张尧文主持建造,楼所赶高 7 丈,基开四门作通道。 登楼小门与石阶在楼东门角、 座北朝南。 楼座中间有一大方孔,铺木板遮封。二楼和三楼为全木结构,漆黑光亮。登三楼是木梯,靠两面方面,自南向北而上,三楼上有一木结构挂钟用的架子,原有 3000 斤重的铜钟,被侵华日军所掳掠。衢州钟楼为明代早期古城建筑,位于北门街南端十字路口而中空通四路,钟楼基座是石条砌成方形建筑,边长 12.5 米,不算堞垛,高 4.3 米。石四面的拱门洞高,基座上建三层木构钟楼,面阔进深,每层各三间,周边有回廊,
2、重檐覆屋,四角攒尖。自在至顶高达二十余米,在中国古代,像这样气势壮观的条基座论,四向拱门,三层重檐木构的钟楼十分罕见,堪称中国古代建筑之瑰宝。2006 年 5 月 26 日由国务院公布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衢州钟楼是衢州市古城墙唯一现存部份,其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日益为人们所重视。保持城镇的传统格局与风貌以及各种文物古迹,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镇)的必要条件和特殊需要,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但是由于岁月的无情侵蚀,衢州钟楼墙体、拱圈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害,石块风化、石墙裂缝、拱圈变形等现象比较严重。为了更加科学、全面、完整地做好衢州钟楼修缮工作。提高保护修缮的预见性, 降低破坏衢州钟楼
3、原状所携带的历史信息的可能性,非常有必要对衢州钟楼实施监测工作。二、监测依据二、监测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 (1972 年)实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 (2005 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 (196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行条例 (2003 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2006 年)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 (2006 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2000 年)古迹、建筑群和遗址的记录准则 (2003 年)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2003 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国务院,2008 年)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2004 年)西安宣誓关于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护 (2005 年)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 (1999 年 5 月)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工程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