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 图纸后应立刻熟悉图纸, 在工 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施工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 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带入施工过程。 2、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 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 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 ,并 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 施工单位可提出 工 程开工报告 ,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材料、构件检验及复
2、验制度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 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 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设计变更制度、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 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 由提议单位提 出设计变更申请, 经施工、 设计、 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 设计完成后由设计院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 施工单位应根据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进行自检, 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 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
3、施工单 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 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 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 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 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 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 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 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 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 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 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与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