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 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 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 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 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 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 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 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 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 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 会计报表;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
2、核算科目、 设置明细账、 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 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 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 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 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 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 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 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 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 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
3、公司领导决算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资金审批制度 一、总则 1、公司 3000 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 批准。如总经理不在公司,3000 元以下可以由分管经理签字批 准。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 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 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 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 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 管领导批准。 4、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 收取的发 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 给第三者 ,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5、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 ,须经公司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