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一、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部是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安全部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部门负 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板、 火灾事故现场会、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消防演 讲、季节防火宣传、消防报刊或杂志、消防影视节目、消 防
2、知识竞赛、重点工种教育、参观对外开放消防展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 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 间适时进行。 第五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单位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2、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人员。 (三)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 安全的操作规程。 2、 本单位、部门、岗位
3、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 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消防安全文件、 消 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五)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及疏散灭火演练在每年的上半年和 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六)单位应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关或者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 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门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落实。 第六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作出记录,有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 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七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二、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 害、 危险因素和缺陷等, 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 监督各项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