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 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 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 的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管理合同要点, 同时, 规定了厂内外来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1.3 本制度适用于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及厂区内非本企业人员。 2 职责 2.1 综合办公室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 合同,负责进行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 查或备
2、案等工作。 2.3 采购部门负责承包方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 2.4 设备科是承包方综合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承包方的工作要求、工程进度、现场 管理等工作。 3 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 3.1 采购部门必须会同设备科、综合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对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 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3.1.1 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 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工程取费资格证、 施工许可证、 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 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
3、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3.1.2 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1.3 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2 实施安全保证条件确认,由综合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认 证后,方能委托。 3.3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采购部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 书中,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3.4 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 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综合办公室备案。 3.5 承包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 3.5.1 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3.5.2 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由 设备科委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5.3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承包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