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 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包括现 状绿线、规划绿线和生态控制线。 现状绿线是指建设用地内已建成,并纳入法定规划的各类绿地边界线;规划 绿线是指建设用地内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 划、 修建性详
2、细规划划定的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生态控制线是指规划区内依据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的,对城市生态保育、隔离防护、休 闲游憩等有重要作用的生态区域控制线。 第四条 市国土空间规划部门和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 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发改、住建、生态环境、财政、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公安、交通等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绿线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划定、严格控制、有效保护的原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 进行劝阻和检举的权利,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 第二章第二章 绿
3、线规划和建设绿线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市国土空间规划部门、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绿地系统 专项规划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 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划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区域绿地的绿 线。 第八条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做好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划定建设用地内的现 状绿线、规划绿线和规划区非建设用地内的生态控制线。 城市绿线的划定应与城市红线、城市黄线的划定相衔接,与城市蓝线、城市 紫线的划定相结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为依据,划 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及附属绿地现状绿线。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明确绿地布局,并提出绿地设计控制指标。根据修建性规 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