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行政管理制度办公行政管理制度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使 11 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 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 11 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 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第二章 经理办公会议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 8:40 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 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
2、理(主任)参加,必要 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 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 重要对外关系、 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 它事项。 第五条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 8: 40 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 由总经理 (或指定副总经理) 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 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 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 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
3、背景说明, 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 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 议题确定后, 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 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 权。 第八条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 并整理存档。 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 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 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第三章 公文处理公文处理 第十条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 11 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 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凡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