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 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计核算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会计年度:以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帐方法:实行会计电算化,采用借贷式记帐法,实行权责 发生制,并贯彻权益与费用的计算相互配比的原则。 3、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对于需要以外币结算 的款项以及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等,除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 均应按规定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实行双币记帐法。 4、外币的记帐汇率,帐面汇率及汇兑损益:外币记帐汇率采用 当月一日的银行挂牌买卖价的中间汇率;因记帐时使用的汇率不
2、同, 而产生的人民币差额作为外汇兑换损益处理。 二、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各科目的核算范围和使用方法如下: 1、现金:现金是指酒店为应付日常需要用现款支付有关费用需 保留的定额库存现金,本科目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人民币现金,各种特 定的外币现金帐户。 2、银行存款: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有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按 存款的银行名称、存款性质及货币种类分别设置帐户。 3、现金结算户(在途现金) :每日的现金、支票营业收入存行前 的过渡科目,每月月末本科目余额为“零” 。 4、应帐帐款:凡在酒店业务过程中提供客房、饮食服务应向顾 客、单位或员工收取的款项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按收款对象分设: 应收街帐、应收
3、住店客帐、应帐信用卡帐、应收员工帐。 5、预付帐款:是指酒店在日常动作中,需购买货物等而预付订 金、押金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按收款对象设置帐户,每月整理列出 余额明细清单。 6、其他应收款:凡不属于正常业务经营而发生的应帐款项,以 及其他暂付待处理的款项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按接帐款对象整理列 出明细余额清单及时清理。如:存出保证金、向职工收取的垫付款、 短期借出备用金、待查营业错数等。 7、存货:酒店在经营过程所采购的用于生产销售或储备的食品 原材料、酒水以及一切经营设备、备件、营业用品等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下设食品、酒水、香烟、生产经营物品、工程维修品、燃料、 包装物品等帐户,各帐户下,按每一具体物品编制货号,设置存货记 录卡。 8、待摊费用:凡预支不属于本期费用或待摊销的各项费用,用 本科目核算,根据该项费用的收益期限分期摊销。 9、长期投资:指酒店以各种方式进行的长期性投资在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