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材料定型定板及供应管理制度材料定型定板及供应管理制度 一、由工程部根据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工程所需零星材料以及业主更改 要求等书面文件,结合材料的市场价格及公司成本预算控制的经验数据,确定 材料类别。 二、根据所定材料的类别,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财务、销售部、物业部 等)对材料供应厂商进行市场调查,收集材料供应厂商资料和价格情况。将相 关资料汇总后,进行材料初步成本分析,根据厂家信誉、综合能力和材料价格 水平初步筛选,进行工程材料的初步选定。 三、预算员结合项目该项材料的总用量,对初定材料进行总价概算,根据 项目单方成本预算造价细分,定出单项材料的预算控
2、制成本上限,报公司领导 审批后,以此作为材料招标书内的报价上限。若某项材料价格超出成本控制预 算,则重新考虑材料选型。 四、在成本预算控制范围内,由工程部列出材料清单及材料供应厂商考察 计划。材料清单应包括材料的种类、档次等基本要求;供应厂商考察计划应包 含考察厂家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考察内容。 五、材料清单及材料供应厂商考察计划经工程部经理审核后,上报总经办 审批。 六、材料清单及材料供应厂商考察计划经总经办批准后,由工程部组织相 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初步选定材料供应商,并报总经办同意后, 由本公司工程部组织与总承包商、材料供应商三方共同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七、材料供应商必须
3、按国家建材行业标准,将产品规格、型号、颜色等样 板提交给甲方选定。材料的样板选定后由工程部主办人员封版保存,作为验收 的依据。 八、材料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数量、规格、质量、颜色等按时送货至 项目指定工地。总承包单位负责卸车及卸车费,卸车过程中的损坏由总承包单 位负责 (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由工程部主办人员和总承包单位共同验货签收。 如果供应商供应的合格的材料送到工地现场通知工程部主办人员和总承包单位 接收,总承包单位超过 8 小时不签收验货,我公司工程部主办人员有权安排卸 车和保管,其发生的费用(包括装卸费、人员工资等)按双倍计算在总承包单 位工程款中扣除。 九、材料供应商供应的材料应按国家建材行业标准,产品规格、型号、颜 色与甲方确认样板相同。全部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我公司和总承包单位 任何一方对材料配件有异议,应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相关方负责,检验 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