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实现对招投标活动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合同金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勘察、规划、设计、 施工、监理、物业等合作单位的选择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均采用招投标管理。 第三条第三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即公司的领导和员工均可以 在规定期限内推荐投标单位,所有被推荐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没有通过资格 预审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入围的投标单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四条第四条 保密原则,即对于招标的各种相关信息必须保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第五条 招
2、采部职责 (一) 负责制订和修改招标管理办法及流程; (二) 负责组建招标小组; (三) 负责组织制作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标底; (四) 负责招标活动的对外联络,如发布招标公告、与政府的招标管理部门联络办 理有关手续等; (五) 组织合同谈判,编制合同文本,组织签订合同。 第六条第六条 设计、勘察、工程、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招标的主管业务部门是招采 部。 (一) 负责提出拟招标项目的计划,并提出拟招标项目的名称、范围、条件、时间 及技术指标; (二) 参与制作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负责制作其中的相关条款; (三) 负责组织对投标单位的考察、踏勘答疑、编制答疑补充文件;
3、第七条第七条 招标小组作为招标活动的决策支持机构,负责监督招标程序的执行。 (一) 负责审查资格预审文件; (二) 负责进行投标登记、发放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书; (三) 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提交资格评审报告; (四) 负责审查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和标底; (五) 主持开标并监督公开开标过程。 第八条第八条 评标专家组负责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招标小组和评标专家组名单由项目 副总及集团管理层研究决定。 第三章第三章招标程序招标程序 第九条第九条 编制招标计划:招采部在项目建设总体计划中明确该项目的招标计划,包 括招标项目、招标形式、招标范围、招标时间等,并按照招标计划严格执行,保证各项 招标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条第十条 进行资格预审: 招采部组织相关部门, 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 特点和要求,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明确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 (一) 预审文件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