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部安全制度工程部安全制度 1.目的:目的:为保证工程人员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范围:工程部全体工作人员 3.职责:职责: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各专业人员执行 4.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4.1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文明生产”之原则。 4.2 认真执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4.3 部门经理及专业主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 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4.4 发放的安全保护用品要定期进行检查;按规定使用,不能忽视使用或人为破坏。 4.5 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制定的“消防制度” ,不得损坏和非火情时挪动使用消防设施。 4
2、.6 如发生火情时应按火情类型使用相应灭火器械,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4.7 下班前,当班人员要检查负责区域内的用电设备、照明等设施,非运行设备要拉闸断电, 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岗。 4.8 凡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人应持有相关操作证, 操作现场必须有现场安全负责人并配有必要的消防器械。工作完毕后,彻底清理现场, 灭绝火种,消除隐患,30 分钟后方可离开现场。 4.9 高空动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作业面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做好设备、设施的必 要保护。 4.10 室外作业时,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使用电气焊。 4.11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好防护措施,作业面下方不
3、得站人,严禁高空抛接物。 4.12 使用电气焊作业时:首先清理施工现场,无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材;氧气罐与乙炔罐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相距 10 米以上) ;穿戴好防护用具再行 作业;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查无任何火灾隐患及 30 分钟后,方可离开。施工中注 意用电安全。 4.13 使用 2 米(含)以上梯子工作时应有人扶梯和监护。 4.14 确保工作场地安全,做到防塌、防滑、防触电、防爆炸、防水淹和防止碰、砸、刺、扎 伤等。 4.15 正确使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前先检查是否完好,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 禁违章操作。 4.16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机壳必须接地良好并戴好绝缘手套,脚下采取绝缘措施。 4.17 下污水井(池)要先将其内通风,不准使用明火,系戴好安全带、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 4.18 带电操作时要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检查所使用工具绝缘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