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房管理规定设备房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公司所辖物业设备房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场内所有的设备房 3. 职责 3.1 系统工程师负责监管所属设备房严格执行此规定。 3.2 各系统主管、员工负责执行此管理规定。 4. 管理规定 4.1 在设备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的名称,并挂“机房重地,闲人勿进”等 告示牌,如属易燃易爆的、危险的、应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的位置挂 贴规范的警示牌。 4.2 设备房内除悬挂必要的管理制度外,主要动力站房还应悬挂生产(运行) 流程(系统)图。 4.3 各系统的设备设施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按有利工作和 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阀门和电器开
2、关上张贴或悬挂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 示牌。 4.4 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并登记在册,未经系统工程师同意,任何员工不得 随意持有或配置机房钥匙。 4.5 未经工程部经理及以上领导同意,闲杂人员禁止进入机房,特许进入机房 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当值工程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4.6 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信局)突然到场检查或巡查相应 的机房如消防中心、变配电房、电信房等,当值工程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其 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并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和分管副 经理。 4.7 机房应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聊天、聚会、嬉戏、睡觉、喧哗等 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4.8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机房;未经分管副经理以上书面批 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作业。 4.9 严禁在机房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之外的软件,没有系统工程师以上书面指 令不得更改工作程序和改变任何数据。 4.10 机房电话均为值班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 4.11 各机房的巡查表格 (见各系统机房巡查记录) 必须按要求如实、 认真填写, 主要的设备技术参数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