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总值工程总值工作工作规定规定 1. 工程总值是工程部代经理,有权合理地调配工程部的内部运作。 2. 在当值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值班岗位。 3. 工程总值当班期间如需离岗,必须交代专人暂时顶替值班,随身通信保 持畅通,以便联络。 4. 处理客户和其它部门对工程方面的投诉和工程单时应及时,准确地将处 理事项及跟进结果记录于值班本;遇到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上级 领导汇报,请示领导指示。 5. 当值期间处理问题时如需涉及其它部门,须与相关部门当值主管联系、 沟通,知会对方事情概要情况,必要时请求对方协助、支援及配合。 6. 当值期间发生非常事故,应把事故时间、内容、处理过程
2、、结果简明扼 要地进行记录,并配合责任系统填写好动力、设备事故(故障)报告 表 (见“动力、设备故障(事故)应急处理规定”6.1) 。 7. 如遇突发事故,大面积停水、停电、水管爆裂、火警及空调出现问题等, 须马上报告上级和公司领导,同时按照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组织人员进行 应急抢险。 8. 工程维修单及相关投诉的受理: 8.1 收到维修单或相关投诉,应及时通知相关系统到现场核实和处理。 8.2 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下单人或投诉客户,并按工程部总值受理电话 记录表 (见 10.1)及无偿/有偿工程维修单记录表 (该记录为电子文档) (见 10.2)内容如实填写。 8.3 如维修单项目、 内容或投诉不属实, 应向下单人或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 并做好记录。 8.4 如当班不能解决的维修单或投诉应做好交班记录,由下一班进行跟进, 直至妥善处理为止。 9. 当值期间,在确保部门各系统正常协调地运作的同时,如相关部门需要 本部门提供协助,应积极安排相关人员配合。 注:除处理紧急情况外,现客户投诉均经客户服务部受理后转工程部处理。 10. 相关记录 10.1 工程部总值受理电话记录表 (ZJWY/GC/表 044) 10.2 无偿/有偿工程维修单记录表 (ZJWY/GC/表 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