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购 房房 须须 知知 项目部项目部- -管理表格管理表格- -01 01 日期: 置业顾问: 房号房号 面面 积积 m2 单单 价价 元m2 总总 价价 元 付 款 方 式 付 款 方 式 按揭按揭:签约时支付首期房款,其余部分采用银行按揭付款。 即:首期支付房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 其余房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还贷情况: 年期:元/月;年期:元/月;年期:元/月。 一次性付款一次性付款:签约时支付%房款,余款在天内付清。 即:首期支付房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 其余房款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支付,计人民币元。 其他方式:其他方式: 税 费 税 费 契税 元(房屋交
2、付后交至房地产交易市场) 交易登记费 元,房屋交付后交纳。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元,房屋交付后交至房管局物管中心。 办理银行按揭需交纳费用: 公证费: 元; 抵押费: 元 共计: 元 以上税费为目前相关部门公布的费用标准,实际支付时如遇税费标准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公布的标准执行。以上税费为目前相关部门公布的费用标准,实际支付时如遇税费标准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公布的标准执行。 认 购 须 知 认 购 须 知 1、 个人购房请带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未成年人购房由监护人办理; 公司购房请带营业热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工作证及身份证原件。 2、 认购定金每套万元整,可付现金或支票,并
3、同时签署认购书 。 3、 签署认购书在 年 月 日内交清首期款并签署 市商品房买卖契约 ,按揭付款方式 者须在 年 月 日内办理鉴证及按揭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本公司有权 对阁下预定的房屋另作处理,定金不予退还。 签 约 须 知 签 约 须 知 1、签约时所有署名业主须亲自到场,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有业主亲笔签署的经公证之委托书(如外 籍人士,公证书在领事馆公证,且必须有外文原件和中文翻译件各一份) 。 2、签约须带:认购书 定金收据 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 首期房款 3、如采用按揭方式付款,则需要提供如下按揭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份 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 4 份 结婚证复印件 4 份 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份 首付款收据复印件 4 份 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的复印件 4 份 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