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山 大 信 新 都 汇中 山 大 信 新 都 汇 商 户 装 修 条 例商 户 装 修 条 例 一、装修前,必须向企划部提交“三图一照” 。即按比例绘制的正式装修方案(其 中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及彩色效果图)和以前装修的店面照片,方案制图中 必须有数字详细注明尺寸; 二、商场装修的人员,必须佩戴商场的“施工工作卡” 。否则商场有权对违规人 员处以 50-100 元罚款; 三、 商户在装修期间必须服从商场营运部的管理和监控,装修完毕后由营运部与 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营业。 对未经审批或未按图施工的柜台我司有权 勒令整改并处以 300-500 元的罚款; 四、商户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
2、将被处以每日 100-300 元罚款。 五、商户装修过程中所需注意事项:五、商户装修过程中所需注意事项: 1、装修注意事项: 要求商户的装修格式及形象要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及内涵, 能充分体现自身品牌 的价值及特点,并能有机的与商场的整体格调相融合。 在装修期间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商场内不得有太大的噪音及刺激性气味;施 工人员必须衣冠整齐,施工场所应与营业场所隔离开来。 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场内抽烟、煮食,不准在市施工现场睡觉。 在装修期间注意防火。装修场内必须配备灭火器;不准使用电焊之类易产生明 火的工具;对于天那水、油漆及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应妥 善处理。 施工过程中, 所有用
3、电除电动工具以外不准作其他用途更不准搭接碘钨之类的 高温灯具。 不准影响及损坏商场内任何原有设施。 2、装修规范及要求: 形象要求: A、各商户均需在自己营业场地的主要面有明显的品牌形象标志。 B、 各商户必须在自己营业面积内靠主要人行通道的一面设立固定的形象展示位。 C、 各商户不得随意在柱面、 天花及公共区域加设灯箱、 悬挂广告吊牌等宣传品。 D、 一切附加于地面的地板材料不得超过约定的边界, 所有家俱 (固定或活动的) 亦不得超过界限。 装修规范: A、形象主墙:中岛位的形象主墙高度不得超过 2.3 米。 B、试衣间:试衣间的摆放位置以不影响其它商户的视线为佳,高度不得超过 2 米。 C、隔板、柜台:商户之间的隔板高度不得超过 1.35 米;商场内柜台的高度不 得超过 1 米。 D、其它家俱(如展示柜、展示架等) :视具体情况,单独审批。 用材料的应用及管理: A、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