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草案)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 的房产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工 程质量,维护购房客户利益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集团房产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房屋建筑、土 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辐射等工程建设活动。 第三条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程质量是指在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批准的 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工程以及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 备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
2、求。 第四条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监督、建设监理、 施工企业自行负责的管理体制。 建设单位鼓励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以及先进技术 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条第五条 设计工程中心及各分公司工程部对建业系列房产工程质量实行统 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第六条 客户有权就工程质量问题,向设计、施工单位查询,工程管理部门 负责处理。 第二章第二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第七条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 质量监督; 二、协助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的领导和监督; 三、对施工现场
3、进行监督检查; 四、处罚违反工程质量规定的行为,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六、组织评选优质工程; 七、推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第八条第八条 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由工程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度实施具体 的监督管理。 工程管理部门在企业分管领导的指导下,代表企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 筑构配件生产单位严格执行技术标准; 二、对在建工程进行现场质量工期监督; 三、负责隐蔽工程施工的监督并参与验收; 四、协助核验工程质量等级; 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优质工程评选; 六、协调解决工程质量争端,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七、对违反工程质量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限期改正,并可提请企业或政 府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八、负责建筑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质量签订。 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