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异地调遣补充协议异地调遣补充协议 甲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从甲方下属的 公司调动至 公司任 (岗位) (职务级别) ,依据甲方异地调遣职员薪酬福利与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就此次调遣的期限、基于此次调遣乙方可享受的福利待遇等约定如下: 一、一、 异地调遣期限:异地调遣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二、 调遣期限内福利待遇享受标准:调遣期限内福利待遇享受标准:( (可视具体情况删减可视具体情况删减) ) 1、 安家费:一次性发放人民币*元(税后) 。 2、 行李托运
2、费:限额人民币*元以内实报实销。 3、 异地调遣补贴:调遣期限内发放 元/月(税前) : 1) 期间如乙方离职,则终止发放; 2) 期间如乙方再次接受甲方调遣,调往其它单位,则暂停发放,由甲方依据甲方相关规定重新核定。 4、 住房:由甲方下属的 公司提供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房,前 个月房屋租金、 物业管理费由 公司承担,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个人承担, 个月后所 有住房相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5、 探亲路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调遣期限内每年享受相当于 人次(原工作地 新工作地)的单程机票费用额度的路费报销。 6、 假期:每年 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7、 第一负责人家属补贴:调遣期限内发放 元/月(税前) (直接转帐至乙方配偶的银行帐 户) 。期间如遇职务变动,依变动后的标准执行。 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此次异地调遣结束自行终止。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此次异地调遣结束自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五、本协议一式三份,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 公司留存备查。公司留存备查。 甲方(签章) : 乙方(签名) : 协议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