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益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益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违约商户管理办法 违约商户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行政人事部(法务) 编制时间: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深圳市益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违约商户管理办法 深圳市益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违约商户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违约商户管理办法 编号SY-ZD-XR-2009-002 目 录 一、 目的 1 二、 适用范围 1 三、 基本管理规定 1 四、 工作职责 1 五、 工作流程 2 六、 工作流程图 2 修改时间 修改页码 修改状态 修改人 审批人 编制人: 卓文范 日期:2009-7-15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2009-8-3 版本号 2009-1
2、制度名称 违约商户管理办法 编号 SY-ZD-XR-2009-002 页码 第1页 共 2 页 版本 2009-1 深圳市益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违约商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违约商户处理流程的管理,依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二、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益田假日广场所有违约(欠费)商户。 三、基本管理规定 三、基本管理规定 1、财务部每月初审核商户缴费情况,按欠费时间长短确定欠费商户清单(后附 表格样式) ,清单列明商铺号、商户名称、经营品牌、逾期天数、欠租费用项目,明 细及汇总金额,以内部工作联络单或通过
3、电邮平台通知营运部跟进处理,欠费商户 清单抄送法务部、招商部; 2、营运部接财务通知后应及时与欠费商户协调追缴欠费,并及时更新商户欠费 情况,如5个工作日内欠费问题没有解决(商户不予回应或拖延不决) ,应以内部工 作联络单或通过电邮平台通知法务部跟进处理,并将相关信息抄送财务部、招商部。 3、法务部出具法务催告函,书面通知商户限期缴纳欠费。 4、营运协调物管中心对逾期不予缴纳欠费的商铺采取暂停供电、供水、供气等 临时强制措施,敦促违约商户缴纳欠费。 4、商户逾期临近合同约定违约天数(通常为40天) ,运营部需综合考虑违约商 户经营状况,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单方终止合同建议,以内部工作请示的形式报请公 司领导决定后,通知法务部出具终止合同通知函。书面通知商户终止合同,要求限 期缴清欠费并搬离商铺,并将相关情况知会财务部、营运部、招商部; 5、如商户逾期不予缴清费用并及时搬离商铺,营运部协调物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