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付款控制程序付款控制程序 1、目的:确保及时、准确向分供商付款。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 2.1 工程款的审批、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 2.2 材料、设备款的审批、支付。 2.3 设计费的审批、支付。 3、职责: 3.1 项目主办人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及合同提出付款书面申请。 3.2 项目主管经理负责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3 预算部经理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4 项目分管副总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5 财务主管经理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4、程序: 4.1 付款申请。 4.1.1 项目主办人依据合同、进度及质量状况确定是否申请付款。 4.1.2
2、 项目主办人按以下内容填写付款通知单和付款申请单(试行) 并 交项目主管经理复核。 4.1.2.1 付款缘由。 4.1.2.2 质量及进度状况。 4.1.2.3 已付款、扣款及本次付款金额。 4.1.2.4 随付款申请单(试行) 提交预算所需资料。 4.2 项目主管经理复核: 主管经理对照合同、进度、质量状况复核是否付款、付款金额,并在付款 申请单(试行) 上签署意见后交预算部经理复核。 4.3 预算部经理复核: 4.3.1 预算部经理复核付款资料的齐全与准确性。 4.3.2 预算部经理复核已付款、扣款和本次付款金额。 4.3.3 预算部经理在付款申请单(试行) 签署意见并交分管副总审核。 4
3、.4 分管副总审核: 分管副总负责审核 4.1、4.2、4.3 所述内容并在付款申请单(试行) 上 签署意见后交预算部综合岗(暂定名) 。 4.5 财务部审核。 4.5.1 总经理将项目合同内付款审批权赋予财务主管经理。 4.5.2 财务部经办人及财务部主管经理接付款通知单 、 付款申请单及相关 资料后察看审批签名过程,若有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字样,则由经办人在付款通 知单 “复核”栏内签字,财务主管经理在付款通知单 “审批”栏内签字,同 时开具支票或交付现金。 4.6 支票或现金的领取。 4.6.1 预算部综合岗从财务部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4.6.2 项目主办人向分供商索取发票与综合岗交换支票或现金。 4.6.3 项目主办人将支票或现金交给分供方入帐。 4.7 台帐。 4.7.1 项目主办人应建立台帐,登记每笔付款、扣款情况,并接受主管经理的检 查、监督。 4.7.2 预算部综合岗应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