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文明安全文明管理暂行条例管理暂行条例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核人 签发人 修订记录修订记录 日日 期期 修订状态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修改内容 修改人修改人 审核人审核人 签发人签发人 1 1目的目的 通过加强建设项目安全文明监督管理,以保障施工过程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文 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施工对人的健康和环境所造成的危害, 提升企业社会形象。 2.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 3术语与定义术语与定义 3.1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及文明管理方面应满足的具体标准。 安全事故:是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
2、愿的不幸事件,使 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久地停止。安全事故的分类: 3.2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 ,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5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
3、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4.4. 职责职责 4.1 工程管理中心职责: 4.1.1 收集汇总安全文明管理规范,编制企业安全文明管理性文件; 4.1.2 根据项目情况及集团总要求制定出工程安全文明管理总目标; 4.1.3 指导审核区域公司编制安全文明管理方案; 4.1.4 定期收集、汇总集团各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情况; 4.1.5 定期在集团范围内开展安全文明管理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区域公司安全文明管理 的落实情况; 4.1.6 对安全文明管理进行阶段总结及考核评估; 4.1.7 指导区域公司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工作。 4.2.区域公司职责: 4.2.1 区域公司是安全文明管理的责任主体; 4.2.2 区域公司总经理是安全文明管理责任人; 4.2.3 根据集团安全文明管理总目标建立安全文明的管理体系; 4.2.4 负责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教育培训; 4.2.5 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