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部账目、发票管理规定商品部账目、发票管理规定 一、账本管理:一、账本管理: 1、 各专柜账本总体要求:字迹清楚、工整、整齐、美观。 2、 账本需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不允许涂改。 各项内容填写完整, 不空项。 “进货”使用在“收入”栏内填写、 “销售”在“付出” 栏内填写; “挽货”使用红色笔在“收入”栏内记负数、 “退货” 在“付出”栏内记负数。 3、 “大金额核算”专柜要求每天记账,当日销售当日销账、当日 进货当日上账。 4、 “大金额核算”专柜进货单据及挽货单据,营业员与供应商一 同签字确认;单据由专柜自行负责保管,部门不定期检查。 5、 “单品核算” 的专柜, 进货单据及挽货单据,
2、 营业员要注明 “产 地” 、 “货已收到” 、 “货已挽走”并与供应商一同签字确认;同时 要标明商品的“类” 、 “品” 、 “代码” 。 6、 “单品核算”专柜进货单据及挽货单据,统一交制单员进账; 根据制单员发放的入库单、挽货单进行账目登记。 7、 “单品核算”商品每 5 日由制单员统一发放销账单,对照销账 单核对商品销售票,无误后销账。 8、 凡挽货单据必须经主管验货、签字后,开出门票,方可挽回。 9、 “单品核算” 专柜串号商品, 营业员不准私自开营业小票串货, 要开正规的串号单据。 二、发票管理:二、发票管理: 1、 各专柜必须向所在部门交发票保证金 500 元,短期促销,需交 纳
3、发票保证金 200 元。待销售活动结束时,发票申审核无差错, 保证金全额返回。 2、 专柜营业员开据发票时,要使用黑色、蓝色圆珠笔,不允许使 用黑色碳素笔。一式四联一次性复写下来,不允许单张开据发票。 3、 营业员开据发票时,要认真、仔细;字迹工整、清晰;不允许 空项、涂改; “作废”的发票,要将四联粘在一起,标注“作废” 。 4、 发票项目填写不全的、台照未封的(单位购买除处) 、漏写营 业员代号的每组罚款 10 元;发票涂改每组罚款 20 元。发票存根 联丢失一张,罚款 100 元。 5、 发票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 6、 其他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大金额核算商品管理规定 。 三、托码管理:三、托码管理: 1、 严格执行商城的开票制度。 2、 营业员应严格按照业务部下发的“入机代码”及“拖码单”所 标注的“拖码”开票,并且按规定时间执行。 (拖码入机时间以 业务部下发单据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