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规定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规定 编制编制 日期日期 审核审核 日期日期 批准批准 日期日期 一、一、 总则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管理,逐步、有序地改善公司的办公条件,提高公司经费使 用效益和办公设备的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二、 办公设备办公设备管理管理规定规定 2.12.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1.1 公司的办公设备,包括各部门的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配置给各员工的电脑、办公用 台、椅、电话机、公文柜等属公司财产,使用者应认真爱护、有效利用。使用和管理须遵 守本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2.22.2 各部门职责各部门职责 2.2.1 办公设备由
2、行政部负责进行全面管理,主要包括对办公设备的统筹规划、调配及管理。行 政部在主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办公设备的统筹管理,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1) 督促落实办公设备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规程; 2) 拟定办公设备增添、更新、购置计划,落实采购; 3) 办公设备的调配、管理和协助维护; 4) 新入职员工办公设备的添置和分发; 5) 协调和解决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其他事宜。 2.2.2 办公设备的采购由供应部门负责,采购部在采购时须遵守有关规程。所有办公设备,超出 5000 元价格的,均应由招投标中心通过招标选定供货单位。 2.2.3 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实行统筹安排,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谁负责
3、”的 原则。办公设备的配置以适用为主要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及配置标准进行配置(附办公设 备配置标准) ;添置、更新等要综合考虑工作需要、使用效益、办公经费等因素。 2.32.3 办公设备办公设备购置与管理购置与管理 2.3.1 办公设备的添置和更新要有计划,未经行政部和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同意的经费支出不能 列入办公经费核销。如需自行购置,应征得行政部和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同意,并严格遵 守设备购置和管理的规程,并报行政部固定资产处办理登记。 2.3.2 办公设备均用于日常办公,不得擅自占用或私用,不得利用固定资产(设备)对外进行经 营性活动,亦不得私自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3.3 调离人员、离职人员应及时办理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设备移交手续,清还个人保管使用的 办公设备。未办理办公设备移交手续,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3.4 办公设备损耗、更新换代、更换配件、报废等变动情况应进行审批,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