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员工出差出差管理规定管理规定 编制编制 日期日期 审核审核 日期日期 批准批准 日期日期 一、一、 总则总则 1.1 确保公司员工的出差管理更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全体员 工因公出差之管理工作。 二、二、 出差管理规定出差管理规定 2.12.1 出差的出差的定义、分类定义、分类 2.1.1 出差的定义 凡因工作需要,离开广州市的范围外出工作或外出培训者视为因公出差。 2.1.2 出差的分类 1) 当日出差:外出工作可当日往返者。 2) 远途出差:外出工作不可当日往返,须在外住宿者。 2.22.2 出差出差申请申请 2.2.1 员工应至少提前 2 天办理报批手
2、续,经审批后方准予出差,否则,除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用外,还将追究其相应责任。特殊情况时可补办报批手续。 2.2.2 出差审批权限: 1) 地区公司副总级以上员工离开驻地一天以上,除参加集团召开的会议外,均需经集团 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离开。副总级及以下员工出差,由地区公司总经理和董 事长批准。未经批准,各地区公司行政部不得为其办理机票、住宿手续。不请假或请 假未批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 2.2.3 出差申请程序: 1) 出差员工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 ,按规定上报审批。 2) 由各级主管领导按权限审批,并核定其预支费用以及差旅途中的相关费用标准。 3) 出差员工凭核定的出差申请
3、表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4) 出差员工应至少提前 2 天将经批准的出差申请表提交行政部。出差员工不得指定 住宿酒店和航班,一律由行政部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在保证出差员工顺利出差完成 出差任务的情况下,行政部应尽可能购买折扣相对较低的机票,并及时通知出差人员 航班预定情况,以便出差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5) 主管领导审批员工“出差申请”时,应同时核定其“通讯费、接待费、其他杂费”等 费用的最高限额,以便财务部据此报销。 6) 在差旅过程中负有接待任务需调整住宿标准者,由主管领导予以核定。 7) 配备有公务用车的员工,若出差超过一天者,应在出差前将汽车交回行政部安排使用。 2.32.3 出差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实行定点住宿 2.3.1 公司人员出差、业务接待均应在公司定点酒店住宿,由各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除重要业 务接待对象特别指定住宿酒店外,出差员工不得指定住宿酒店。 2.3.2 定点酒店在省会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