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我 自愿:自愿: 1、 受聘于酒店并保证在职期间致力于酒店服务性行业,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并无条件 遵守酒店所有的规章制度。 2、 自 愿 按 酒 店 规 定 在 入 职 的 第 一 天 缴 交 人 民 币 四 百 元 作 为 物 品 保 证 金 ; 并同意酒店在为我办理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后,从本人薪资中扣 除人民币 元作为证件保证金。 3、 本人明白若因违反酒店员工手册之规定而被解聘,已交的物品保证金不予退回。 4、 本人明白若自动离职(旷工三天或没有以书面辞职书通知酒店或没有按规定的辞职 时间完成工作而离职) ,已交的物品保证金、证件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扣发当月工 资(包括累积假期以
2、及任何津贴、奖金) 。 5、 本人明白若离职(包括辞职、解聘、辞退)须在最后工作日的第 2 个工作日内办理 离职手续,并如数退还占用酒店的财物,否则已交的物品保证金、暂住证保证金不 予退回,并扣发当月工资(包括累积假期以及任何津贴、奖金等) 。 6、 本人明白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因损坏或丢失入职时酒店所配发的证件等物品,将按 价予以扣罚。 7、 本人明白若损坏、侵占或丢失酒店财产或设备而造成酒店经济上的损失,将被酒店 按规定予以解聘、辞退外,还将按物品价格的三倍予以处罚。如严重者,将承担刑 事责任。 如你同意并接受以上各项条款,请签字表示确认:如你同意并接受以上各项条款,请签字表示确认: 姓名:姓名: 日期:日期: HR018 员工自愿书员工自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