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更新业务交流 目录 第一部分 深圳城市更新政策解读 第二部分 城市更新融资模式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深圳城市更新政策解读深圳城市更新政策解读 一、城市更新的基本概念 二、深圳进行城市更新的依据 三、深圳城市更新的政策演化 四、城市更新的流程 五、城市更新中土地成本的构成 六、深圳进行城市更新的意义 一、 城市更新的基本概念 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 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 安全隐患. 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 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 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 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 市规划实施. 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 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 他情形. 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
2、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 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 划和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1.1 城市更新的含义 1.2 城市更新的三种模式 综合整治类 功能改变类 拆除重建类 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和使用期限 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 改善消防设施 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改善沿街立面、环境整治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 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 可能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 可能变更部分土地性质 严格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城市更 新年度计划的规定实施 一、 城市更新的基本概念 城市更新单
3、元 拆除重建 城市更新单元是为实施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为主的 城市更新活动而划定的相对成片区域; 基本单位 确定规划要求、协调各方利益、落实城市更新目标和 责任的基本管理单位 多个项目 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包含一个或者多个更新项目 一、 城市更新的基本概念 1.3 城市更新单元 城市更新单元的边界应结合更新地块、行政区划、法定图则的界线及 道路围合、山体、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边界进行划定。 如何确定城市更新单元的边界? 旧居住区建筑物建成时间未达到20年的,原则上不得拟订为城市更新 单元 已纳入市城中村综合整治)计划且实施整治完毕未满5年的城中村区域 原则上不得单独拟订为城市更新单元。 不得拟定城市更新单元的情况? 一、 城市更新的基本概念 1.4 城市更新的规划设计 城市更新单元内拆除重建用地的面积原则上应当大于10000平方米。 城市更新单元内拟拆除重建范围的用地面积应大于城市更新单元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