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 屋 订 购 单 (参考文本) 年 月 日 编号: PSF202(T)B 订户姓名 地 址 邮 编 证件号码 电 话 公司: 家庭: 传 真 项目名称 项目座落 付 款 形 式 订购单位 栋 楼 号 建筑面积 约 M 2 现金 支票 房价总额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 银行: 诚 意 金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 NO: 特别约定 买方订金应于 年 月 日前全部缴清。逾期者以弃权论,诚意金退还,卖方可不经催告,将该预订单位另行处置。 备 注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第 一 联 : 卖 方 收 执 (1) 551 (项目名称)房产认购书(参考文本) PS
2、F203(T)A 编号: 日期: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买方: 姓名:(中文) 公司名称:(中文) (英文) (英文) 国籍: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商业登记证号码: 联络/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认购单位: 栋 层 单元 认购单位建筑面积: 认购单位楼价:人民币 元; 认购单位总价:人民币 元; 552 二、付款办法: 买方为购买上述单位支付定金人民币 买方同意按本认购书附件一选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款项。 买卖双方同意下列事项: 一、买方同意于签定本认购书后 天,依双方约定按时付款及签署 “ 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
3、 二、本认购书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认购书 即告终止: 1、买卖双方完成签署“ 市房产买卖合同” ; 2、买方在签署本认购书时交付定金的支票或汇票全部或部份不能兑 现; 3、买方未按本认购书之付款方式交付应交付的款项,或未按卖方通 知的时间签署“ 市房产买卖合同” ;在第 2 及 3 种情况下 视同买方不履行认购书,卖方有权将买方认购之房产转售他人,并将 买方已付定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不另行通知。 三、买方支付定金后要求终止认购,卖方将没收其已付之定金。 四、所有与买卖有关的公证费、律师费、银行按揭手续费及其它按照政 府规定由买方承担的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五、买方在签署“ 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前,若欲更改认购书上 买方姓名/名称,如属直系亲属,卖方可以免费更改。如属非直系亲属 卖方有权收取总价 1%手续费。 六、卖方根据本认购书买方提供的地址或电话、传真通知买方,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