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存档编号:其他-002 成成 都都 万万 达达 广广 场场 造造 价价 咨咨 询询 合合 同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CDCD- -WDGCWDGC- -CBCB- -20060012006001) 合合 同同 条条 款款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存档编号:其他-002 成都东方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成都广场 2、 服务类别: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修改、取消的条款除外) :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本工 程咨询业务酬金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玖万玖仟叁佰叁拾元正, 小写: 159.933 万 元,综合单价为:商业部分 4.2 元/M 2(建筑面积 14.62 万 M2) 、住宅(含办公+公寓)部分 3.9
3、元/M 2 (建筑面积 16.9 万 M 2) 、 车库及设备用房部分 4.15 元/M2 (建筑面积 7.86 万 M 2) , 实行综合单价包死,总价包干。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职责后自动 失效。 七、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肆份,咨询人执叁份。 委托人: (盖章)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日 期: 日 期: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存档编号:其他-002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