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 先进先出的原则先进先出的原则 生产日期在先的商品摆放在 销售前端、防止商品损耗 货签对位的原则货签对位的原则 商品与价格签一一对位,价格签包括POP、 价格立牌、贴签等标明商品价格或性能的标识。 分类陈列的原则 一般按用途、性能、颜色、品牌、 大小对 商品进行分类组合 纵向陈列的原则 当该类商品品种数超过4种时,商品陈列时 应由上至下纵向摆放 关联陈列的原则 按使用目的、用途、卖给谁等关联关系, 使商品组合起到互补和延伸的作用。 黄金位陈列的原则 货架离地约120-160CM的区域、堆 头、端架、临通道区域应陈列高 利润商品、季节性商品或需突出 陈列的特价
2、商品 配色协调的原则 相临商品之间颜色、形状、大小反 差不应过大;纵向陈列的商品上下之 间的颜色反差不应过大。一般由暖至 冷色调过度(冷暖交替陈列应注意配 色的和谐) 陈列量与销售量及采购量 相协调的原则 依据价格中心线的原理指 导陈列、调整商品结构和采购; 确保主力商品的货架空间和规模 优势,减少替代性商品对主力商 品的影响。 货货 架架 陈陈 列列 规规 范范 显 而 易 见 显 而 易 见 面 向 顾 客 ( 措 施 ) : 商 品 的 正 面 ( 品 名 清 晰 、 图 案 、 色 彩 丰 富 的 一 面 ) 应 正 立 或 根 据 不 同 高 度 调 整 , 使 正 向 面 向 顾
3、客 朝 向 一 致 、 分 界 成 线 : 同 种 商 品 的 各 陈 列 面 朝 向 应 一 致 。 相 邻 两 种 商 品 之 间 的 分 界 线 应 一 目 了 然 , 严 禁 交 叉 混 放 ; 陈 列 商 品 的 前 端 及 左 右 的 分 界 处 应 成 直 线 。 丰 满 、 美 观 丰 满 、 美 观 前 进 补 缺 : 一 般 情 况 下 , 商 品 占 据 的 空 间 应 占 所 分 配 的 陈 列 空 间 的 1 / 2 , 前 端 商 品 销 售 后 , 应 及 时 将 后 端 商 品 陈 列 在 前 端 。 如 出 现 断 货 时 , 可 用 同 类 商 品 种 的 畅 销 商 品 ( 或 陈 列 位 左 右 邻 近 的 商 品 ) 补 充 缺 货 位 。 形 色 搭 配 : 相 邻 商 品 之 间 颜 色 、 形 状 、 大 小 反 差 不 应 过 大 ; 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