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 值勤细则值勤细则 (一)本公司值勤分为值日与值夜两种,值日又分为星期例假值日与午休值班,悉 依照本规则办理。 (二)本公司值日每次由职员一人,轮流值勤,值勤顺序每月由总务组揭示施行, 但星期例假值日及午休值班,副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三)星期例假值日时间,自上午 9 时起至下午 17 时止,午休值班时间以其中午 休息时间为限。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 但需侯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值。 (四)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公出差或因病及其他事故,确实不 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职的人员代值,并向总务组报备,其一切责 任则由代
2、值人员负担。 (五)午休值班职员除供给午餐费 40 元,服务生 30 元外,星期例假值日并另支给 职员 80 元,服务生 60 元的加班津贴。 (六)值勤人员的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报纸并归放各部、组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厅、注意电气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及其他临时发 生危害本公司安全的事项。 4.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但事后应分别报告。必要时,亦得随时请示总 经理或有关主管办理。 5.详细记载值班日志签章后,送交总务组转呈核阅。 (七)值夜另有专人担任,支领薪津,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 应注意人员的走动, 灯
3、火的管理及门户的安全等事项, 值夜员一个月可休假二天, 倘如不休一天者,应支给其一日的所得额。 考勤管理规定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 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 时 30 分至 10 时,下午 1 时 30 分至 5 时,每 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 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 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