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6 页 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规定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编制编制 日期日期 审核审核 日期日期 批准批准 日期日期 第 2 页 共 6 页 一、一、 总则总则 1.1 为了确保各项行车任务顺利完成,提高公司内部运作效率,严格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促 进公司经营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二、 车辆使用车辆使用制度制度 2.12.1 车辆配置车辆配置及日常管理及日常管理 2.1.1 公司根据员工的职位及实际工作的需要给各部门及子公司经理配备车辆。 2.1.2 车辆配置由行政部按规定统一购买和调配,配车员工不得提出特殊需求。 2.1.3 各部门不单独配置车辆。需要使用车辆时,
2、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如部门需要用车,行政部 确实无法安排时,各部门、子公司经理级以上员工配备的车辆应优先满足部门业务办理及 应急用车。 2.1.4 各车辆使用人如出差二天以上离开广州不需使用车辆的,必须在领取车票或机票时交回车 匙及车证,将车辆交回行政部统一调度使用,否则不发放车票或机票。 2.1.5 公司行政部、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各部门领导配备的车辆,日常管理、车辆清洗保洁等工 作由各部门、子公司司机和各用车人负责(公司高层领导车辆除外) 。 2.1.6 车辆使用人、各司机要爱护、爱惜公司车辆,不得粗暴驾驶车辆;停车办事或过夜停放时, 必须到有专人看守的正规保管站保管,否则,由此引起车辆受损或
3、失窃的,由各车辆使用 人或司机负责赔偿。 2.1.7 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因酒后驾车造成车辆受损或发生交通事故的, 维修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全部由驾车人自行承担。 2.1.8 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主管行政副总批准。因公借给部门同事用 车除外。 2.1.9 车辆应定期保养,一般每行驶 5000 公里保养一次。各车辆使用人及司机应留意车辆行驶里 程和车辆状况,发现车辆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将车辆交回行政部检修,避免故障 进一步扩大,以减少维修费用,并保证车辆的行车安全。 2.1.10 车辆的行驶证、购置税证、保险卡等车辆有关证件应由驾驶员随身携带,严禁人离车辆办 事车辆证件留在车内,如因失窃造成补办证件、向保险公司理赔困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驾驶员负责。 2.22.2 用车申请用车申请 2.2.1 各部门、子公司因业务接待、工作应急需使用车辆而本部门确实不能解决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