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投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使投资管理真正做到科 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依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 则 (一)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 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包括对外和对内投资。 (二) 对外投资包括:建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 产权交易、公司重组、合作联营、租赁经营等。 (三) 对内投资包括:重大技改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包括购置房产) 、 购置新型设备、新产品开
2、发技术进步、科学技术研究等。 (四)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五)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公司。 二、 投资决策 (一) 凡投资行为,须经集团董事局、总裁室审议通过。任何部门和个人 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二) 集团董事局、总裁室在作出投资决策时,须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员对投资事项进行评审,严格执行决策程序。 (三) 凡涉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须披露的投 资,均应履行相关程序。 三、 投资管理机构及基本职能 (一) 公司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制度。 (二) 资产经营部是集团投资管理的职能部
3、门。其基本职能是: 1、 执行集团董事局和总裁室的决定,并报告工作; 2 2、 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 3、 协调相关部门(公司) ,对投资项目进行预选、论证和初审,并形成 投资可行性报告; 4、 会同相关部门(公司) ,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控制与监督; 5、 会同相关部门(公司) ,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6、 集团董事局和总裁室赋予的其他职能。 (三)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集团投资管理的决策咨询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 由相关专家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其基本职能是: 1、 研究、提出企业发展战略; 2、 审议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 3、 对投资事项组织论证; (四) 集团董事局、总裁室是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五) 投资项目, 实行项目负责制。 项目公司是对外投资项目的执行机构, 项目小组是对内投资项目的执行机构。 四、 项目预选 (一) 资产经营部应当根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