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上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内控监察制度内控监察制度 一、总 则 (一)目的:建设完善的内控监察制度有助于公司内部风险防范和控制,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内部制衡体系,确保为决策、执行及监察工作提 供可靠依据,也能帮助管理层对所采取行动的后果作出评估。可以提高公司运 营的效益与效率,加强资金、财务、工程、设备、建设等方面汇报的可靠性, 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培养及建设合乎规范和健康、先 进的企业制度与文化,帮助公司达到其企业目标。为此特制定内控监察制度。 (二)制定依据:香港会计师公会制定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 企业管 治报告 、 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和审
2、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 。 (三)适用范围:列入内控监察的对象包括集团公司及所属的控股公司、 合资公司和参股公司。 (四)职能部门:内控监察部 二、内控监察系统及其职责 内控监察系统由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以及内控监察部组成,实现对集团公 司的运作监控、财务监控及合规监控。 (一)董事会 董事会按照集团公司监控工作目标,提出控制制度的指导思想、监控工作 的方针和策略,对监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 决定是监控系统有效运作的重要保证。董事会是最终负责公司内控系统的,应 确保内控监察系统稳健、妥善而且有效。 (二)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下属的审核委员会,负责对职能部门的报告进行审核,
3、监督检查项 目公司运作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其职责包括与监管集团公司财务申报制度 及内控监察制度有关的内容: 1、监察公司的财务监控、内控监察与风险管理制度; 2、与管理层讨论内控监察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 2 控监察系统; 3、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内控监察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 层对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 (三)监事会 监事会在内控监察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对董事、 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公司的业务、 经营活动有监督权,监督权所涉及的范围主要是公司业务执行的合法性问题。 (四)内控监察部 集团公司设立内控监察部,负责对集团及各附属公司相关部门各项制度的 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在日常的制度执行过程中,集团监察部对内控监察工作负 全责。 三、内控监察部的构成 内控监察部设主任一名,助理一名,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若干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