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售商与设柜厂商合约书范例零售商与设柜厂商合约书范例 立合约书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设置专柜营业议定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设柜 (1)甲方同意乙方在商业大楼第 楼 号 区位设置专柜,经营本约所定的业种。 (2)甲方如基于统一管理营运需要,或乙方所经营 业种更换无法配合甲方需求时,必须通知乙方,乙方应 无条件同意甲方调整柜位或增减其营业面积及其他改换 事宜。 第二条:经营期限 (1)本合约约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合约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 让设柜权利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 之行为,否则以违约论,甲方可
2、终止本合约。 (3)合约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续约,但应于期满 前一个月由乙方先行提出书面申请。合约期间乙方如需 中途撤柜,应于 45 日前提出撤柜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 得撤柜。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订 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 止营业,否则以违约论。 第三条:营业项目与方针 (1)乙方的营业项目以 为限。甲方认 为必要时,乙方商品及定价应送甲方审核方得陈列出售, 其业 种不得任意变更。新增营业项目也须先以书面正式 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得陈列出售,否则以违约论。 (2)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应合乎要求,内容应力求 充实,售价应合理公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
3、律,若 因品 质不佳或售价高于其他百货公司及其连锁商店,经检举 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 或退还货款, 甲方可对乙方处以该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并可终止本 合约。 (3)乙方商品的品质、内容、数量或产品的设计开 发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陈列销售伪造、仿 冒商 品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与其他一切 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可随时取消其设柜资格。 (4)乙方在其他百货公司及其连锁店销售的商品, 若有打折特价活动时,在甲方陈列的相同商品也应 自动 降价,否则以本条款第(2)款办法处罚之。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核可的信用卡、礼券、提货券 及甲方所发行的认同卡、贵宾卡等各类优待卡,折 扣在 10以内由乙方负担,信用卡等有关手续费由双方共同 负担,甲方在垫付后从乙方的货款中扣回。 (6)乙方在甲方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 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其责任概由乙方 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