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许经营标准合同特许经营标准合同 立合同书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 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 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 以兹共同 遵 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 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 点到下午 点。 三、商圈范围: (另附圈) 东: 西: 南: 北: 四、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 但在授权期限内, 若 因 租约终止致
2、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加甲方认可的地 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 门店内的营业天数、 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 依总公司规定办理。 除不可抗力 外,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 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一 年。 二、 合同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 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 本合同 再 延长期间一年,之后依次类推延长期间一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条
3、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 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 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 甲方提供商品服务、 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 及 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 办理公 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 店面及营 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 论,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 ,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