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肯德基场地肯德基场地租赁合租赁合同同 1. 出租物业 2. 租金及管理费 3. 租期,交付物业的日期 4. 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 5. 公用事业 6. 保险及修复建筑物的要求 7. 不受干扰 8. 无其他竞争餐馆 9. 招牌及改建 10. 抵押 11. 用途、转让、分租续约优先权及优先购买权 12. 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13. 登记、印花税及其它税款 14. 纠纷的解决 15. 本合同的更改 16. 通知 17. 保密 18. 不可抗力和征收 19. 利益抵触 20. 代位权利 21. 唯一合同 22. 无中介人 23. 合同生效 附件一: 用红线框出来的场地位置图 附件二: 使用权
2、附件三: 透视图及餐厅外围店标、招牌图 附件四: 甲方和乙方的证件 附件五: 公用事业、场地交接条件及工程技术要求 租租 赁赁 合合 同同 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订于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是中国法人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 1出租物业 甲方愿意出租及乙方愿意承租本合同附件一红线图中标明的场地(以下简称“场地”), 由乙方改建并经营餐厅(以下简称“餐厅”)。米,沿街宽 米,深度至少 米 (上述所有长度均由建筑物内部或内墙起计)。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使用场地所在建筑物之公共地方及附
3、属设施, 包括外墙, 附件二和 附件五的工程技术要求和附图的内容。场地及上述公共地方和附属设施在本合同中合称为 “出租物业” 。 2租金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日免租装修期(自双方移交场地之日起计) 。如乙方在场地移交第 日内开业,则自开业之日起支付租金;如乙方未能自餐厅在出租物业场地移交 45 日内 开业,则应自场地移交第 46 日起按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补偿费,除非附件三的透视图(以下 简称“透视图”)中所示的所有招牌于该日仍未获有关的审批部门正式批准。(详见本合同第 12.3 条)。 乙方从起租日按以下方式缴付以下租金(含管理费)(以下简称“租金”): 在租期内,我司支付月租金(含管理费)人民币 元; 该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场地移交书 天内,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作为合同保证金,该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前 2 个月作租金和管理费扣除(多除少补)。 乙方应于每月 5 日前(如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