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12 页 重庆重庆 XXX 百货公司厂商专柜合同百货公司厂商专柜合同 出租方:重庆 XXX 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繁荣市场,促进消费,加快商品流通,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 着诚实信用原则招商管理, 共同开拓市场, 经友好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第一条: 承租位置及面积承租位置及面积 甲方同意将位于重庆市 XXXXXXXX, 由甲方完全拥有房产使用权及经营权的南方百货第 层 号铺位及其设施出租给乙方经营本合同约定的业种,乙方承租面积(含公摊面积) 为 平方米(该铺位位置参见本合同附件 A 平面图所示的指定
2、部分,该示意图仅 做识别用途)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不论何种原因对上述承租面积发生异议, 双方同意以政府房管部门确定的承租面积为准。 第二条:承租期第二条:承租期 1、承租期自双方正式交接铺位并签署铺位交付表之日起计算,共计为 个月。若 乙方超过甲方通知期限未能接收铺位,承租期将自该通知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2、 ,若乙方希望在承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乙方应在承租期届满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双方就承租条件重新洽商后,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予以续展。在同等承租条件下, 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若在承租期届满三个月前,甲方未收到乙方希望继续承租的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进行 重新招租的各项准
3、备工作,包括将铺位向未来的承租人介绍、展示,或对铺位进行必要 和合理的维修等(但不防碍乙方正常经营) ,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 2 页 共 12 页 第三条:承租费及其他费用第三条:承租费及其他费用 1、承租费及缴纳的时间 乙方同意在承租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每月承租费为人民币 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承租费为人民币 元。承租费应按期足额缴纳,每 个月为 一期,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日期前,乙方须足额向甲方缴纳首期承租费,以后每期承租费 须于当期首日或之前足额向甲方缴纳。 2、代收代支费用 1)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内,每月按独立安装的计量表或甲方出示的票据向甲方缴纳乙 方实际使用水、电、燃气、电话、闭路电视系统等发生的甲方代收代支费用。乙 方因独立安装计量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之独立计量数与甲方计量数 不相吻合时,不相吻合数占甲方计量数的 %时,该费用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