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略)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略)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略)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 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 【座】 【单元】 【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 【非封闭式】 。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 【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 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
2、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 币) 千百拾万千百 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千百 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 百拾万千百拾 元整。 4、 。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 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3、商品房交付后, 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 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 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 出退房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 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 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 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