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补 充充 协协 议议 甲方: 乙方:xx 公司 甲方将位于泗洪县 路 号的“苏源阳光花城” 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委托乙方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相 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合作及管理模式 1、甲方以全委托的方式将“苏源阳光花城”的前期物业管理 工作交由乙方实施。 2、乙方在泗洪成立“xx 公司苏源物业分公司” ,具体负责对本 小区实施管理,并在小区首期交付前完成注册。 3、合同期内乙方派出 2 名主要管理人员进入分公司工作,其他 人员由乙方在泗洪招聘,培训后录用。 二、合作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止。如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前小区业主委
2、员会成立,则合作时间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时 止。 三、关于费用问题 1、因本小区收取物业管理费标准较低,物管收入不足以维持支 出,甲方同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开办费 8 万元整;自一期房屋交付 之日起每月给乙方补贴物管费 1.7 万元至合同期结束。 2、费用支付时间:开办费于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 1 万元,一期房屋交付前二个月支付余款 7 万元;物管费补贴: 一期房屋交付之日前支付六个月计 10.2 万元,以后每隔半年支付六 个月的物管补贴 10.2 万元(即一年分两次支付,每次 10.2 万元)。 四、其它 1、一期房屋交付时,甲方在小区内提供住房一套,用于保障乙 方派出人员的住宿、生活需要,甲方负责简单装修,以满足使用功 能。 2、如 2006 年 12 月底,小区尚未完成全部交付或业主委员会尚 未成立,则双方可续签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