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8 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合同书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合同书 甲方(土地甲方(土地方)方): 乙方(投资乙方(投资方)方): 甲方为了盘活其所属的土地资源,发展经济,经村民代表大会和 村民大会的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由甲方提供开发建设用地与乙方合 作开发商品住宅项目。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开发、互利互惠的原 则,订立本合同,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章第一章:项目用地及规划概况项目用地及规划概况 第一条第一条: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土 地 权 属 于 甲 方 , 位 于 ,用地面积 平方米 (折合 亩),不动产权证号为: 。该 土地目前尚为集体土地,甲方负责将上述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与乙方
2、 进行商品住宅项目开发,并抓紧办完土地出让发证手续,期间所需要 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第二条: 项目具体建设经济技术指标以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 条件为准。 第二章第二章:项目开发形式项目开发形式 第三条第三条:本项目为合作开发项目,甲方提供项目开发建设用地, 乙方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具体操作方式如 2 / 8 下: (一)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提供项目开发建设用地,划转到以 甲方名义成立的全资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甲方占股 %, 乙方占股 %(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下称该公司),由甲方派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该合作开发的 平方米土地过户
3、登记 到该公司名下,并委托该公司办理该土地立项、用地审批和项目报建 有关手续。 (二)项目以该公司名义进行报建开发,并由乙方负责全部开发 建设资金及经营管理。 (三)乙方办理土地审批及规划报建等有关事项,甲方必须积极 予以配合。 (四)在该合作项目中,甲方可分得 的住宅建筑面积,最 后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面积扣除规划道路用地面积,以规 划部门批复的住宅建筑面积核算。 其余建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归乙方 所有。 (五)为降低市场风险,充分保障村民利益,经村民代表大会和 村民大会共同研究,项目建成后,甲方所分得的住宅同意交由该公司 统一对外销售, 所产生的营业税, 所得税等各种税收及费用各自承担。 (六) 甲方所得住宅及相关的水电设施、 排污工程均由乙方负责。 (七)房屋营销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一切财务工作也由乙方管 3 / 8 理,甲方不得干预。 (八)因甲方分得的住宅处于小区之内,小区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