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产营销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策划、销售、文案、设计、市调等现承包给乙方, 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内容 1. 市调,策划,设计等相关服务; 2. 整合营销推广服务; 3. 整合营销推广策略; 4. 基础VI(案名、标志、名片、胸卡、销售标准表格、看房车、手袋设计) ; 5. 现场包装 (围板、 楼体招示布、 楼层进度牌、 导示牌、 欢迎标牌、 工地指示牌、 停车场指示牌) ; 6. 卖场包装(形象墙设计、实体展板、规划、园林景观说明牌、室内挂旗) ; 7. 宣传广告(折页、户型单页、销售单张、楼书设计、文案、城市干道路牌、公交车身、道路立 柱、报纸平面广告
2、等) ; 8. 认筹,解筹方案及相关SP活动方案; 9. 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10. 负责销售团队的培训,日常管理; 11. 提供完整的市场分析及策划建议,制定各种销售策略; 12. 根据市场信息,及时制定和调整销售价格,由甲方认可方可生效执行; 13. 须以自身的人力、物力完成承包任务,根据市场的需求,制定有效的广告发布计划: (1)费用划定:包括(调研费用、人工费用、交通费、策划、设计费) ; (2)甲方承担乙方人员吃住。 二工资、提成、溢价的付款方式。 1、双方整合营销推广的基本服务费总额为: 元/月(即¥: ) 2、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收取服费的即 元整(即¥: ) ,合同
3、生效后每月 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广告设计费及所有费用及工资 元整(即 ¥: ) ,乙方提供正规的人员工资发放表。 (其中包含营销总监1名,策划经理1名,销 售经理1名,案场主管2名,平面设计2人,广告文案1名,置业顾问12人。 ) 3、合同结束补齐预留的50%服务费即 元整(即¥: ) 4、合同期限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完成总销售面积的 90%,合同期内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费用不 变,如试用期内产生合作不顺利问题,双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结清双方合作期间的营销策划费 给乙方及溢价提成。 5、承包费用计算方法:乙方提点以完成任务为前提按月销售总额的千分之六计算。 6、未完成任务乙方提点按月销售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7甲乙双方确认后根据市场情况拟定月销售任务。 8、双方约定佣金在房屋销售合同后签定后,交齐首付房款及办理按揭手续后。 9、承包期内每月的 5 日前,乙方将甲方营销策划组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