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过户合同 卖方: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 买方: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市 _区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 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单价: 人民币_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元整(大写:_佰 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本合同签定 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_元整,作为购房 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并约定在房地产交 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 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 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天内将 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 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 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 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 过户手续费由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 违约,应书面通知甲
3、方,甲方应在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 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 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日内应以乙 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 方 是_ 共_ 人 ,委托 代 理人 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代表人是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 公 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 毕节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 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 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 购买方(乙方):_ 身份证号码: _ 身份证号码: _ 地 址:_ 地 址:_ 邮 编:_ 邮 编:_ 电 话: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