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办理条件 北京 使用国有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 拟建方案图1份,标注用地范围,拟建住宅位置,外轮廓尺寸,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与相邻用地及建筑的距离。 建设二层及二层以上楼房或者跨度超过6米的平房的,提交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划条件要求绘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图中 的主要部分套,另再附相同设计总平面图份; (施工图纸的主要部分包括:图纸目录、无障碍设施设计说明、设计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 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各份); 上海 1/500或1/1000建筑施工总平面图以及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 建筑施工
2、图(平、立、剖面图和图纸目录); 建筑面积分层面积表; 基础施工平面图、基础详图及桩位平面布置图; 用于项目公示的建设工程平面图示意图; 按有关规定加送有相应资质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 公建配套协议; 建筑工程概预算书; 广州 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出让方 式取得用地的,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项材料三选一即可。属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管线、河涌水系 等市政工程的,无需提供) 规划设计条件。(属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管线、河涌水系等市政工程的,可选择提供。) 投资批准文件。(立项审批、或投资核准、或投资备案登记文件) 建设用地
3、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属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管线、河涌水系等市政工程的,可选择提供。) 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及效果图。 人防部门意见、环保部门意见及其他专业管理部门意见。(历次规划审批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建筑物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以上上图图纸纸要要求求达达到到施施工工设设计计图图深深度度,一式二 份,并盖齐建设单位公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印章、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注册建筑师章。(属建筑工 程类项目,需提供以上图纸) 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设计方案图和说明书;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交通组织图、管线综 合规划图和必要的道路元素大样;涉及专业部门的书面意见。以上图纸要求达到施工设计图深度,一式二份,并盖齐建设 单位公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印章、广东省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