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技术导则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renovation of old residential districts in Jilin Province 主编部门: 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20年 2月 5日 2020长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告 第 545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的通告 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发展目标,做好吉林省城镇老 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人居环 境,现发布吉林省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自发布之日 起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 2 月 5 日 1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老旧小 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吉建标201970 号)要求,由编制组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在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吉林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技术导 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是:1 总则;2 基本规定;3 城市设计引 导;4环境综合整治;5 公共设施完善;6 基础设施整治;7 房屋 综合整治;8 社区软环境治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 名称修改为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技术导则;2 新增“3城市设计引导”
3、和“8社区治理”;3 取消“原7创新提升改造”放入其他相应章节;4 补充“5公共设 施完善”和“6基础设施完善”章节中的内容;5 按改造重点调整 章节次序;6 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标准进行对接与 协调。 本导则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 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请相关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 长 春 市 民 康 路 519 号 , 邮 编 130041 , 联 系 电 话 : 0431- 88932615,电子邮箱: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 考。 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 参编单位: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 2 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 李 越 刘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