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 房地产项目收并购模式简介 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 一、房地产并购的类型 二、房地产并购的几种方式 三、不同并购方式的区别、联系与优劣 四、房地产并购的基本流程 五、并购的退出机制 六、并购中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目 录 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 一、房地产并购的类型 1、目的不同:在建工程并购多数是为了继续完成房地产项目的 开发,以获得项目的二级开发经营权和收益权为目的;持有型物 业并购主要以获得房地产资产经营收益或资产价值增值收益为目 的,并不一定需要取得其二级开发权。 2、主体不同:前者基本是房地产企业;后者多数是
2、投资企业, 无需房地产开发团队。 3、时点不同:前者基本是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甚至是刚取得开 发用地不久;后者基本是在项目开发接近完毕、甚至是二级开发 已基本完成、形成了竣工持有物业。 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 二、房地产并购的几种方式 股权并购 资产并购 司法程序收购 司法程序收购其实可以包含在前述的两种并购方式中,既适用于 股权并购、也适用于项目收购。单独开列出来,是因为在并购程 序中,增加了司法程序。 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 二、房地产并购的几种方式 股权并购 股权并购系指并购方通过协议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或以 向目标公司增资方式,成为目标公司股东,进而达到
3、参 与、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使该公司变更为并购方的全 资或控股企业。 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 7 注注1: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之区别: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之区别 第一、资金受让方不一样。增资的受让方是公司,转让的受让方是原股东。即增 资后,增资的款项归公司所有,股转后,股权转让价款归股东方所有,由股东支 配。 第二,增资就是增加注册资本,而转让不会增加注册资本。 第三,增资后,新股东和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一样,需要做另外的约定。而 转让的新股东与原股东一致,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 东相应的义务,除非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另有约定。 第四,增资需要开股东大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则是半数的股 东同意即可,只需书面通知,不用开股东会。 第五,增资进来的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原股东需要交税。 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融创中国上海区域公司 8 答: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