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城市更新单元城市更新单元 合作框架协议书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甲方: : 乙方乙方: : 2 城市更新城市更新单元单元 合作合作框架协议书框架协议书 甲方:甲方: 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公司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乙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了改善 的整体形象,提高片区人居环境,本着可持续发展 的理念,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双方在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独家实施对 片区的整体更新改造项 目(下称“本项目” )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第一一条条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2、 1.1 本项目位于 (东至 ,西 至 ,南至 ,北至 ),本项目搬迁用地面 积约 平方米,可建设用地约 平方米,本项目合作具体范围以加盖 甲方公章的更新范围图为准(详见附件 1,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 ,可建设用地面积 以政府最终专项规划审批为准。 1.2 本项目现状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最终以项目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其中约 平方米厂房为甲方物业,该物业为甲方出资建设、出租及拥有的工 业厂房,甲方所有工商类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约 平方米(以政府部门批 文为准) 。 3 1.3 本项目具有合法权属的“五类”用地况: 。 1.4 甲方同意将其在本项目范围内的土地、 物业及 平方米工商类非农建设
3、用地指标用于本项目进行更新改造。 1.5 本项目补偿所涉面积以符合政府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机构的测量数据为准。 第第二二条条 双方确认的双方确认的合作合作前提前提 2.2 本项目获得深圳市政府城市更新项目的批准,并享受改造的相应优惠政 策。 2.2 本项目不存在可能影响乙方正常开发的政策方面的限制。 第第三三条条 双方确认的双方确认的合作合作方式方式 3.1 甲方同意乙方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独家作为本项目立项与专规申报、 搬 迁补偿、改造实施及开发建设主体。 3.2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派出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对本项目范围内 的物业现状进行查丈等工作,双方对相关工作内容予以确认。 3.3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本项目搬迁补偿的谈判及签约工作, 由乙方或其指定的 全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改造实施主体与被搬迁人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甲乙 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搬迁及补偿,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