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docx
-
资源ID:146930
资源大小:17.35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
10金币
下载报告请您先登录!
验证码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0年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docx
1、 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有效期有效期 5 5 年年 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 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 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确定土地征收范围。一、确定土地征收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 形,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土地征收范围,并 组织开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工作。 二、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
2、告。二、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征收范围依法确定后,县(市、区)人民政府 应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同时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街道)、 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所在地张贴,公告期限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土地征 收启动公告应当包括土地征收范围、征收土地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等内 容。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 迁入、 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 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之日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 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三、土地现状调查。三、土地现状调查
3、。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 工作, 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 地类、 面积, 农村村民住宅 (含权属、 面积等) ,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关 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 号)和关 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 2015 2 号)要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单 位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 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科学的预测、 分析和评估, 对土地污染治理、 安全利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县(市、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