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1、 工作目标工作目标 为规范管理区域内的交通标牌、标识,加强停车场及管理区道路的交通指挥和 管理,完善停车场管理各项措施,不断总结管理工作经验,确保管理区内的车辆及 交通安全。 2 2、 工作职责工作职责 2.1 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积极向住 户开展管理区停车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负责处理交通违章、事故及 投诉,调解工作。 2.2 保安事务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管理处的停车场及交通管理制度 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完善停车场及道路的交通标牌、标识,提出参考意见。 3 3、 工作指引工作指引 3.1 本停车场主要为住户提供泊车服务,并
2、对部分外来车辆临时停放提供方便,对 临时车采取计时收费: 在 30 分钟内免费停车, 超过规定时间按 12 小时 10 元收取停 车费,超过 12 小时加收 10 元停车费。 3.2 停车场实行 24 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对所有进出的车辆进行检查、指挥。 3.3 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车场的管理人员指挥,按顺序进出、指定位置 停放,不允许一车占两位。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加油、车与车过油、维修、清 洗等工作。 3.4 对刚入库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有车门未锁应及时报告班长,通知驾驶 员或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乱动车内物品) 。 3.5 与车库出入口的保安员保持密切联系,如有车辆出入时应互相
3、预先通知,对车 辆的指挥和督导要文明礼貌、细致周到,注意安全。 3.6 检查停车场内的所有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损坏,维修时是否有明显标志,施工 现场要有专人看管,施工垃圾保证日产日清。 3.7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停车场保安员管理,不得随意在非施工区域乱走动和大声喧 哗。 3.8 施工时对周边的车辆及公共设备设施要有一定的防护措施,在可能危及车辆的 情况下,无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施工。一经发现车辆有碰伤或划伤时,一切由施工单 位或施工人员负责。 3.9 保安员监督进入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5 公里每小时,禁鸣喇叭,车辆按方向 靠右行驶。 3.10 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3.11 检查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车主及做好登记。 3.12 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两次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 如发现情况应立即通知 班长并做好登记处理。 3.13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