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2 页 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保证备用金的规范使用及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涉及备用金的相关部门及人员 三、内容 3、1 使用要求: 3、1、1备用金是指:因工作需要提前配备的现金。 3、2、2备用金的使用原则:备用金只用于工作需要,不得挪用并保证日清日 结。 3、2 备用金管理: 3、2、1原则上需要使用备用金的岗位由具本市户口或有本市户口人员担保的 人但任,备用金由公司提供;凡未具备以上条件的,公司不提供备用金, 备用金由任职人员自备。 3、2、2公司备用金的种类和金额: .蔬菜采购员备用金 3000 元; .食堂彩购备用金 500元; .服务台备用金
2、 300元; .收银管理员备用金每人 1500 元; .收银员备用金 800元。 3、2、3凡自备备用金人员在入职后上岗前将备用金交财务部确认,如因特殊 原因数量不足可向公司申请借用,由直接上司,间接上司根据实际情况给 予审批,借支部分需在三个月内全部归还。 3、2、4所有人员上岗前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财务部做好领用登记,在人员 离职或调职时退还。 3、2、5备用金不能作本职工作以外的用途。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备用 金短缺的由个人负责并及时补充,确保数量准确、日清日结。 3、2、6收银部管理员、收银员备用金下班后统一存放在财务室,其余人员备 用金自行保管。 第 2 页 共 2 页 注:.凡自备备用金在入职时在财务部登记,离职时由财务部出示证明带走自备备 用金。 .因工作失误等问题造成的备用金短缺由个人负责并及时补充,确保日清日 结。